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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院必须提供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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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1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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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复核每笔住院费,医药费增长不能超一成

  患者索要每日费用清单时,医疗机构必须提供。记者从昨天市卫生局召开的首都卫生系统医疗价格管理工作会上获悉,医疗机构要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和复核制度。

  昨天,市卫生局表示,为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市卫生局将对全市医院的医药费用增长实行总量控制。今年全市医院医药总费用增长幅度不得超过11%。同时,医疗机构要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和复核制度。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患者入院时,院方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患者索要每日费用清单时,医疗机构应向患者提供。患者出院时,医院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患者提供总费用清单。对门(急)诊患者要提供医药每一笔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记者:刘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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