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关于2006年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企业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07 16:40
人浏览
发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核准2006年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企业债券上市的通知》(上证债字(2006)15号), 2006年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企业债券(以下简称“06大唐债”)定于2006年3月16日在本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06大唐债”为实名制记帐式债券,发行总额20亿元,期限为20年,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4.2%,按年付息,自2006年2月16日起计息,2026年2月15日到期兑付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06大唐债”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信用等级为AAA级。
  二、“06大唐债”以现券方式在本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06大唐债”,交易代码为“120601”,上市总额5154万元。现券交易以手为单位(1手=1000元面值)。
  三、“06大唐债”上市首日,行情显示该债券证券简称前冠以“N”以示提醒,请各会员单位注意检查调整柜面系统设置。
  四、“06大唐债”按席位进行交易。已购买该债券的投资者须在原购买网点委托证券公司代理买卖;上市后买卖该债券的投资者须遵循“在某个营业部买入后,只能在该营业部卖出或在利息支付日兑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息”的原则。
  五、各会员单位应当严格将自营和代理帐户分开管理,严禁会员单位挪用客户托管的现券,一经发现,本所将按会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二○○六年三月七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