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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的诉讼费怎么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6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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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目前的国情看,人民大众对生活的要求是越来越高,对社会服务的质量保障也日趋提升。对于社会福利,我国更是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放眼社会,破产的现象已经不再稀奇,关于破产案件的诉讼费您了解多少呢?对于破产案件的诉讼费怎么算呢?那么,接下来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来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诉讼费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由谁提供

  作为债权人要申请债务人破产,按照规定破产案件法院是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收取诉讼费的,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我们理解破产企业财产总值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法院按照审计报告认定。

  实际操作当中,破产案件在法院正式受理前,一般要与法院进行沟通,不是所有的破产案件法院都能受理的。国有企业、公司尤其如此。

  1、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债务人核对以下情况:

  (1)债权的真实性;

  (2)债权在债务人不能偿还的到期债务中所占的比例;一般要提供报表等财务资料。

  (3)债务人是否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告知债权人先行提起民事诉讼。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破产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需要更正、补充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更正、补充。

  三、诉讼费用体现了国家与当事人之间对诉讼成本的分担

  清算公司之诉讼案件的审判资源、审判成本,远远大于其他非财产性案件及普通财产性案件,此类案件如果以非财产性案件收费,收费比例不把握好,将与审判实际极不适应,更与国家与当事人之间诉讼成本的分担不相符。

  同时,由于诉讼成本分担的不合理,极易导致股东在提起司法清算公司诉讼时存在滥用请求权的嫌疑,并谋求实现其自身利益的企图。

  目前,全国法院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没有统一的计费标准,各地的作法也不尽相同。因此,按财产性案件收取案件受理费,既是审判实践的探索并与之相适应的现实体现,又具有法理的广泛性和特殊性的统一。

  法律应当是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均衡体系,同时法律应当是高效和经济的产物,法律的生命在于在实践中发挥调整社会关系的功能和作用。它不应当允许人们从其规定中不劳而获和拒绝适用法律。

  针对上述可能存在的搭便车及规避法律现象,笔者建议最高法院应尽早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明确诉讼费的缴纳与分担问题,统一各地法院的不同做法,保持法的同一性,维护法的权威性。

  通过上述文章的解析,我们可以解决破产案件的诉讼费怎么算的问题,同时我们也可以了解到我们国家对于破产案件的诉讼费是有严格规定的。我相信,在我们国家的带领下,我们的生活质量会越来越高,我们的法律法规将会更加的完善。如果您所遇到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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