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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写别字 “担保人”成“当保人”讨债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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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3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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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条写别字 “担保人”成“当保人”讨债麻烦了

  3万多元的欠款,陆x明讨要了近三年,一分钱也没能要到。当他将欠债人和担保人一起告上法院之后,欠条上的一个错别字让他惊出一身冷汗。原来,欠条上将“担保人”写成了“当保人”,这下陆为明犯了难。

  2005年2月,陆x明购买了一辆二手轿车,并以弟弟的名义在外地办理了驾驶证和牌照。2006年,一位同事带着两个人找到了陆x明,其中有一人叫魏x。魏x表示自己想租陆x明的车子做业务,每月给一定的租金。“碍于同事的面子,加上我平时也很少开车,就同意了。”陆x明说,本来约定租期是一个月的,但是到期后车子还在继续给魏x使用,直到9月份。

  没等陆x明去要车子,魏x却首先找了过来,并带来了坏消息:“我欠了一家租赁公司一些钱,现在我租你的车子被对方给扣了。”魏x手上没钱,为了讨回自己的车,陆x明只好自己掏钱把车子赎了回来。“这笔钱是我帮你垫付的,你要还我。”陆x明向魏x提出。魏x也爽快,直接给陆x明打了欠条,还找吴x做了证明人。“如果不是吴x出面,我还不会相信呢。”陆x明一口咬定吴x既是证明人又是担保人。

  至今魏x仍然一分钱都没还,陆x明不禁着急起来。多次讨要无果后,陆x明便将魏x和吴x一起告上了南京栖霞区法院。“魏x是债主,吴x是担保人,他们应当一起还我这笔钱。”陆x明认为。陆为明万万没想到,因为欠条上的一个错别字,吴x最终却和此事毫无关系,陆x明讨债便少了一个保险。原来,在欠条上,吴x的名字前面却写着“证明人、当保人”的字样。“这是错别字,不小心将担保人写成当保人了。”陆x明解释道。

  法院审理认为,虽欠条上未注明债权人姓名,现陆x明持欠条向魏x主张债权,应认定陆x明为债权人,对陆x明要求魏x支付欠款及支付相应利息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陆x明要求吴x承担担保责任,从欠条上看,吴x在“当保人”一栏签名,与“担保人”的含义相差较大,而又无其他证据证明吴x应承担担保责任,对陆x明的此项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最终判决魏x归还陆x明欠款3万余元,驳回对吴x的起诉。(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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