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借条和欠条之间最大的不同之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3 08:36
人浏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我们经常发生借款的问题。在我们的手头有短期的经济压力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打欠条或者是借条的方式来缓解手头的压力。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这一篇文章,借条和欠条之间最大的不同之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借条和欠条之间最大的不同之处

  1、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 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2、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一般是基于借款事实而产生;但是欠条则可能是多种法律关系产生的后果:譬如买卖、服务等。

  二、借条和欠条不同的法律后果

  (1)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欠条的诉讼时效都是从规定的还款期限起2年内起诉主张权利。

  (2)举证责任不同: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三、欠条和借条的诉讼时效有何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通过学习了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这篇文章,我们了解清楚了,借条和欠条之间最大的不同之处是什么?根据总结我们得出结论,二者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一般是基于借款事实而产生,而欠条有可能是买卖或者是服务方面的问题。感谢您的阅读。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