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生存一方应清偿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9 04:23
人浏览

  王女士问:丈夫半年前因车祸去世,在他去世前,他向朋友借了两万块钱作为做生意的本钱,现在这个朋友要我一个人偿还,我需要承担吗?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王月律师答:这个涉及到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债务的承担问题。依据婚姻法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你们在你丈夫去世前所借的债务因为用于你们生意,所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要由双方共同承担的。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