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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封的抵押物能否转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8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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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是尽最大可能保障当债务人无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重要制度。当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财产时,可能会导致抵押物被查封。那么被查封的抵押物能否转让呢?很多人都对此抱有疑问,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被查封的抵押物能否转让

  一般来说,被查封的抵押物是不能够转让的。但是如果取得抵押权人同意的话,是可以对其进行转让的。

  二、抵押制度的相关知识拓展

  可以抵押的财产;

  《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不可以抵押的财产;

  《担保法》第三十七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抵押和留置的相关知识

  1、留置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物权,应当优先于通过约定产生的抵押权。

  2、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通常是因履行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仓储保管等合同而产生。在履行这些合同时,留置权人往往要提供一些材料和劳务服务,且其费用也往往都由留置权人预先支付。假如留置权人享有的留置权不能优先于抵押权,那么不仅不能实现其付出的劳动价值,而且有可能使其预付的费用也不能得到补偿,这就会迫使留置权人采取预先的措施保障自己的权利,例如,要求定做人预先支付价款,这样一来就会不合理地增加交易费用。

  3、留置权人提供的材料和劳务,将使标的物的价值增值,这显然是有利于债务人;同时优先保护留置权,也可能是有利于抵押权人的。

  4、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修理费、承揽费、运输费等,而该费用往往数额较小;拍卖、变卖留置物以后所获得的价款,在扣除了上述费用以后常常会有很大的剩余,抵押权人可以就这些剩余的价值受偿。

  5、留置权人所承担的风险要大于抵押权人所承担的风险。在留置期间,留置物或者抵押物会发生毁损灭失以及被分割等危险,留置权人要承担所有的风险;而由于法律赋予抵押权以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抵押权人的风险则是有限的。

  当事人如果是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话,抵押物一般银行都会对抵押物进行价格评估。抵押贷款对贷款客户的约束力较之信用贷款大大增强了,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被查封的抵押物能否转让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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