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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2001年记账式(三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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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3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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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财库[2001]31号
  2001年记账式(三期)国债承销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交所”)市场发行2001年记账式(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数额及发行条件
  1、本期国债发行总额120亿元,期限7年,利息按年支付;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国债,票面利率按招标中标利率确定。
  2、本期国债从2001年4月24日开始发行,4月27日结束,发行结束后在证交所市场上市流通。本期国债起息日为2001年4月24日,每年4月24日支付利息(节假日顺延,下同),2008年4月2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3、财政部根据本期国债中标结果及各承销机构填制的债权注册确认书,于4月24日前,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期国债进行总债权注册;通知各证交所登记公司,对本期国债进行分账户注册,并在各承销机构证券帐户记入相应数额的本期国债债权。
  4、在本期国债付息和还本时,财政部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各证交所办理利息支付及到期偿还本金等事宜。
  二、发行和分销方式
  1、本期国债采取招标方式发行,招标标的为利率,最高中标利率为本期国债的票面利率。
  2、本期国债资格投标人为:经批准参加本期国债承销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特别承购机构参加本期国债的投标(机构名单见附件)。
  3、本期国债采取场内挂牌和签定分销合同的方式按面值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合同分销部分应于4月24日至27日逐笔或分批向证交所发出分销确认,证交所据此将债权转入分销机构账户。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承购的本期国债,在发行期内不得向其他投资者分销。
  三、发行款缴纳
  1、本期国债发行款一次缴纳,各承销机构于4月28日(含本日)前,将发行款一次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收款单位:财政部国库司
  开户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
  帐号:2570-0104
  行号:10051
  通过电子联行划款的单位,可由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小站代转,小站代码为:10006;汇入行行号为010150。
  2、逾期缴纳发行款,财政部就滞纳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五的比例扣罚违约金(先从发行费中抵扣)。
  四、手续费支付
  1、本期国债的发行费率为承销额的2.2‰,财政部在足额收到本期国债发行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承销机构的指定账户拨付发行费。
  2、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及到期兑付费率,为资金支付额的0.5‰,财政部在每年支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时一并拨付。
  附件:
  一、2001年记账式(三期)国债承销机构名单
  二、2001年记账式(三期)国债特别承购机构名单


二OO一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


2001年记帐式(三期)国债承销机构名单

  序号
  代码
  机构名称
  序号
  代码
  机构名称
  1
  2000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9
  2051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2001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30
  2052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
  2002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31
  2053
  广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
  200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
  2054
  安徽省证券公司
  5
  2005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33
  2055
  福建兴业证券公司
  6
  2006
  上海财政证券公司
  34
  2056
  沈阳财政证券公司
  7
  2007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5
  2057
  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
  2008
  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6
  2058
  福建省闽发证券有限公司
  9
  2009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7
  2059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10
  2010
  湖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8
  2060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
  2011
  河南财政证券公司
  39
  206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
  2012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
  3003
  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3
  2013
  辽宁东方证券公司
  41
  3011
  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4
  2014
  江苏省金信证券公司
  42
  3012
  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5
  2015
  浙江财政证券公司 [page]
  43
  3015
  山西省信托投资公司
  16
  2016
  陕西省开源证券公司
  44
  3024
  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7
  2018
  哈尔滨财政证券公司
  45
  3030
  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8
  2021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6
  3032
  浙江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9
  2024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7
  3033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
  2027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8
  3034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2030
  山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9
  3035
  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2
  2034
  三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0
  3036
  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23
  2040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1
  4001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24
  2044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2
  4003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5
  2047
  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3
  4005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6
  2048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4
  4006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27
  2049
  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55
  4007
  中国再保险公司
  28
  2050
  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6
  4008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二:


2001年记帐式(三期)国债特别承购机构名单

  序号
  代码
  基金及管理公司名称
  序号
  代码
  基金及管理公司名称
  1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01
  基金金泰
  6010
  基金开元
  6016
  基金金鑫
  6011
  基金天元
  6024
  基金金鼎
  6030
  基金金元
  6025
  基金金盛
  6031
  基金隆元
  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02
  基金兴华
  6012
  基金泰和
  6003
  基金兴和
  8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26
  基金兴科
  6013
  基金景宏
  6027
  基金兴安
  6019
  基金景阳
  3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20
  基金景博
  6004
  基金安信
  6021
  基金景福
  6005
  基金安顺
  9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14
  基金同益
  6006
  基金裕阳
  6022
  基金同盛
  6007
  基金裕隆
  6032
  基金同智
  6018
  基金裕元
  10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82
  基金裕泽
  6015
  基金汉盛
  6029
  基金裕华
  6023
  基金汉兴
  5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34
  基金汉博
  6008
  基金普惠
  6035
  基金汉鼎
  6009
  基金普丰
  注:各基金管理公司可作为本期国债的特别承购机构参加投标、签定国债承购合同;债权注册、缴纳发行款、拨付发行费均以基金为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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