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诉前财产保全所需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9 23:44
人浏览

  在债权债务的纠纷中,债权人为了保证债务人不会恶意减损自己的财产通常可以选择请求财产保全,如果有紧急情况,甚至可以在诉讼前就请求财产保全。通常,这种情况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因此,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将关于“诉前财产保全所需条件”这一问题进行介绍。

  一、诉前财产保全所需条件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提起诉讼,使与被保全的财产的有关争议能够通过审判得到解决。如果利害关系人未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三、诉前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依照原告要求法院采取的权利保护方式不同,诉可以分为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变更之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在给付之诉中,原告要求被告履行的给付,既包括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或财产,也包括为或不为某种特定的行为。给付之诉的特点在于法院的判决,具有执行力。被告不履行给付义务时,原告可以对判决作为执行裁判文书申请强制执行。诉前财产保全将来提起的诉讼,必须是给付之诉。对于确认之诉,变更之诉不适用诉前财产保全制度。

  诉讼保全的申请人必然是案件当事人。而诉前财产保全的当事人不一定是案件的当事人,只要是利害关系人即可。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正受到他人的侵犯或与他人发生了争议的人就是利害关系人。

  以上就是关于“再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的介绍。从上文可以看出,诉前财产保全首先必须是处于紧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否则不予通过。而且,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这也是为了防止债权人恶意申请,损害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感谢您的认真阅读。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