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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CJ2010-XC-G-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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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5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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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CJ2010-XC-G-015号消防器材补充公告

各投标单位:

经采购人确认作如下变更:

1、 投标报名资格预审要求:“1、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投标单位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现变更为 :“1、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投标单位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及发售标书时间延期至2010年6月8日17点前 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其他时间不变。

以上补充通知与原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特此通知,

请各投标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签名并加盖公章回传本公司,并在开标时将原件交付本公司,回传号码:0512-65238892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0年6月2日



采购单位确认:苏州市相城区公安消防大队





投标单位:(盖章)

收到时间: 年 月 日 时

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传真:来源: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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