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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清河区聂家满族乡广东山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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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1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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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码:04102010060017 建筑工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铁岭市清河区聂家满族乡广东山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的招标工作已按规定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了工程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1)、工程名称:铁岭市清河区聂家满族乡广东山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2)、建设地点:聂家满族乡广东山村

(3)、招标范围:水房、防护栏、蓄水池、垃圾集中堆放点、沼气池等。

(4)、工程规模:水房、防护栏、蓄水池各1处;沼气池124座等。

(5)、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

(6)、质量要求:合格

(7)、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9月15日,竣工日期2010年11月15日。

3、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凡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承包人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证、“三类人员”用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时间为2010 年8月12日至 2010 年8月18日的上午9:00时至16:00时(节假日休息)。

5、每份招标文件为人民币500.00元,上述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人民币1000.00元的图纸押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00元。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2日10:00(北京时间)。递交到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进行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8、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

9、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标人:铁岭市清河区聂家满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清河区聂家满族乡

联系人:张军

联系电话:13304107105

招标代理人: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铁岭市银州区新华街五中综合楼

联系人: 于立军

联系电话: 0410—4613333

201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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