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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和招标情况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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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4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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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类型: 承诺件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

  《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条

  办理程序: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局建管站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有关材料进行备案。

  申报材料: 1、图纸审查报告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工程预算书

  4、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5、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

  6、招标文件

  7、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情况

  8、发改委核准文件

  9、中标企业投标文件副本

  10、投标签到表

  11、施工招标情况书面报告、评标报告

  12、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

  承诺时间:null

  窗口单位:城乡规划建设局

  窗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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