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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土地出让招标的招标文件

其他 2018-04-30 16:5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流程:提出申请→进行受理→初步审查→审查→签约→拟文→审核→交费→报批→发文;
    申报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要求4份);
      2、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文件(原件要求4份);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要求4份);
      4、授权委托书(原件要求1份);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相关文件(复印件要求1份,原件核查);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书(原件要求4份);
      7、项目批准文件(原件要求1份,复印件要求3份);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附件(复印件4要求份,原件核查);
      9、建设项目规划平面布置图(复印件要求4份);
      10、土地勘测定界图(原件要求4份);
      11、土地估价报告及地价评估结果确认文件(原件要求1份,复印件要求3份);
      12、相关规定协议(原件要求1份,复印件要求3份);
      13、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证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该规定确定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结果相区分的原则。物权转让行为不能成就,并不必然导致物权转让合同无效。
    土地作为不动产,其出让适用上面的规定。还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决纠纷。
  •   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以拍卖方式出让土地:  (一)以获取最高出让金为主要目标,以出价最高为条件确定受让人的;  (二)对土地使用者资格没有特别限制,一般单位或个人均可能有受让意向的;  (三)土地用途无特别限制及要求的。  对不具备拍卖条件,但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以公开招标方式出让土地:  (一)除获取较高出让金外,还具有其他综合目标或特定的社会、公益建设条件;  (二)土地用途受严格限制,仅少数单位或个人可能有受让意向的。  对土地使用者有资格限制或特别要求的,可对符合条件的用地申请者进行邀请招标。
  • 据实拟定
  • 你可以上网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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