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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程序指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16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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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开标会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按中心统一安排的开标场地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和监督人员参加。

  (三) 开标前,由投标人会同现场监督人员共同查验各投标人所提交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现场监督人员宣布查验结果,投标人签字确认后正式开标。

  (四)开标过程中,中心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运行管理规程和相关规定,加强对开标过程的现场监管。

  (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须按要求作开标记录,开标记录须经投标人签字确认,并送一份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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