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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起重机设备招标文件修改公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12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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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
中水回用工程起重机设备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拟投标供应商及采购人:
根据赤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有关要求,“赤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起重机设备公开招标”(采购编号:CFC-H10025)有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31.1投标人在开标前时以现金方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30,000元投标保证金;31.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并履约完毕,凭《验收报告》在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更改为:“31.1投标人在开标前时以现金方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3,000元投标保证金;31.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二、原招标文件中“(2)投标报价占30分,(3)技术部分占40分,(4)其他部分占30分”更改为:“(2)投标报价占40分,(3)技术部分占40分,(4)其他部分占20分”。
三、本次开标推迟到2010年6月17日上午10:00开标。
四、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来源: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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