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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的时候做外卖哥,准备辞职。现在已经明确提出十几天了,说提前十几天扣500合同违约金,提前一个月扣1000。现在因为双眼结膜炎不请假,说提前辞职,招标人没有放手。我该怎么办?

招标投标 2024-05-13 13: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提前一个月辞职,一般不扣违约金。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或竞业限制条款的,辞职属于违约情形的,劳动者应当按双方约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招标中发生纠纷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若双方协商不了的,起诉解决。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根据招投标签订的合同,起诉维权;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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