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招标文件备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14 21:34
人浏览

  一、设立依据:

  《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

  二、许可申请人种类:

  企业;事业;其他组织

  三、办理程序:

  受理→承办→审核→办结

  四、受理地点:

  行政大楼B座387室

  五、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且已获得批准;

  3、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4、有满足招标需要的文件和技术资料。

  (二)申报材料:

  施工招标文件备案:

  1、立项批文(提供复印件,核对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核对原件);

  3、资金到位证明;

  4、设计文件和其他技术资料;

  5、招标文件。

  六、承诺时限:

  法定期限: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前送备案,行政监督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要及时告知招标人,改正后重新备案。

  实际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联系电话:

  86783542、3543(窗口)、86780000(语音查询)、86783499(投诉)

  九、中心网址:

  http://www.blxzfw.gov.cn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