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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风险分类的分类要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8-09 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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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银行应至少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商业银行对贷款进行分类,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二)借款人的还款记录。

  (三)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四)贷款项目的盈利能力。

  (五)贷款的担保。

  (六)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

  (七)银行的信贷管理状况。

  对贷款进行分类时,要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营业收入作为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贷款的担保作为次要还款来源。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包括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等。

  不能用客户的信用评级代替对贷款的分类,信用评级只能作为贷款分类的参考因素。

  对零售贷款如自然人和小企业贷款主要采取脱期法,依据贷款逾期时间长短直接划分风险类别。对农户、农村微型企业贷款可同时结合信用等级、担保情况等进行风险分类。

  同一笔贷款不得进行拆分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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