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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外资企业年检具备三类条件可“免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8-06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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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市工商局获悉,为引导广大外企守法经营、讲求诚信,市工商局决定在2003年度外企年检中实行“免检”新规。据介绍,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全部到位的外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向市工商局申请免检:

  ―――遵纪守法,连续三年以上企业年检被核定为“A”级企业,经营情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在工商行政管理范围内无经济纠纷,企业信誉较好的;

  ―――拥有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企业;

  ―――连续三年被省或市工商部门评为“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

  ―――连续二年以上被省或市级政府评为“十佳百优企业”的企业。

  被核定为免检的企业,两年内可不用办理年检事宜,并免交年检费,市工商局将在媒体上发布免检公告,对免检企业进行宣传,工商部门还将为免检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对其办理登记、变更等手续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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