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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多久动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03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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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也是知道的,征地补偿已经是现在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种现象了。因为有很多的地方,因为发展的需要,是会进行征收的。可是并不是在征地补偿完了就能立马进行拆迁的了,那么,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有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多久动迁的知识吧,以供大家参考!

  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多久动迁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7、8、9、10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法公告后,被征收人如果申请组织听证的话,那么要依法组织听证,听证后对于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修改,然后再进行报批。

  经过有权利的机关批准后再行公告,落实补偿安置。补偿安置落实到位后才能进行征收拆迁。

  对于上述的程序是法定的程序,但是组织听证,报批程序的时间无明确规定。所以关于上述“公告后多久会拆迁”,没有明确的法定时间。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依法必须是补偿安置落实以后才能征收拆迁。

  

  二、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程序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履行拟订补偿安置方案程序、批准补偿安置方案程序和实施补偿安置方案程序:

  1、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拟订详细方案,并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随后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2、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对经过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审查,在关注和充分考虑到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后,进行批准,批准之后并报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3、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对经政府批准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实施。在方案公告之日3个月内将有关费用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

  三、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的程序

  拆迁人对规划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居住人口、地理环境及被拆迁户的经济条件等进行调查核实,全面掌握具体情况,分析拆迁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情况及走势,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工作方法、确定拆迁期限。

  征地拆迁的实施方案需要报区县建委批准。

  拆迁实施方案应当在区县建委发布拆迁公告之日前(含拆迁公告发布当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10日。

  政府征地拆迁需要有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就是违法的。在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的文件的情形下,政府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征地补偿是否及时、足额的发放到失地失房农民手中,是否按照“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进行征地拆迁活动,如若没有,都是违法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多久动迁的相关知识,从上文可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出来后才能进行拆迁的,并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多久后可以进行动迁,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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