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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迁补偿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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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9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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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的土地是属于集体组织的,并非是个人的,如果国家要征收土地,要对集体组织进行补偿,而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需要合理分配这一笔补偿款,涉及到村民的利益,很关心折迁补偿怎么分的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折迁补偿怎么分

  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因此,集体土地被征收后所获得的补偿的分配方案是需要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也就是说,每个年满十八周岁的本村村民都有权利参加村民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讨论。

  同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民会议的召开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

  因此,村民会议必须达到法定出席人数做出的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即使是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村民会议召开难度大,也要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

  村民会议可以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村民会议还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如果很多村民都对征地补偿分配方案不满意,是可以召开村民会议对征地补偿分配方案进行讨论的,如果认为分配方案不适当,是可以进行撤销的。

  所以说,土地征收补偿怎么分配可不是由村委会全权决定的,每个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都可以参加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分配。

  

  二、农村折迁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 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1、补偿安置问题应怎样解决

  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予以解决: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做出约定。被拆迁的房屋已经出租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拆

  2、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同意该怎么办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须经过三道程序:拟订--公告--审批。

  公告期间,被征地农民有权发表不同意见,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批准征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那么其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补偿安置协议达成后,对方不履行的该怎么办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达成后,双方应自觉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依协议向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对于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进行申请。对于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折迁补偿怎么分”等相关法律知识。征地补偿款是属于集体的,具体怎么分需要经过村民会议,对。征地补偿分配方案进行讨论的,如果认为分配方案不适当,是可以进行撤销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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