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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扰人当休矣 写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12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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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的生活中,手机短信的应用使人们之间的交流更便捷,但同时也“传播”着烦恼,“黄段子”满天飞,骚扰短信还常常导致好端端的家庭破裂,青少年更是深受其害。

  如今,以手机短信为载体报复他人、干扰他们正常生活的情况,随着3月1日《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交得到改善。该法第42条第5项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等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现象

  3月18日,王先生收到了一条发自134XXXX6210的短信:“本五星级酒店(西宁)急招男女公关数名(X服务)……”,王先生说,至今他已经不间断地收到了两条类似的短信,每次看完后都异常气愤。

  去年,只因手机上收到了陌生人发来的黄色短信,家住大通的李女士遭到了丈夫的毒打,而她的婚姻就因这条短信受到了冲击。现在虽和丈夫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但丈夫冷漠的态度使家庭失去了往日的那份温馨。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不仅使“条例”上升为了“法律”,而且新增了诸如发短信骚扰他人受处罚等规定。对此,王先生等人高兴地说,以后再受到类似的短信骚扰,就有了法律依据可以追究行为人了,这对那些乱发短信的无聊之士是个警钟,而且将震慑一些不法分子。

  声音

  说到黄色短信,有手机的人大都有这样的经历,一些无聊之士,利用现代化的通信工具,捆绑黄色短信,胡发乱发,让人深恶痛绝。即便你今年删除了,明天照收不误,让人讨厌又无奈。更有甚者,还有人利用这些信息“垃圾”侮辱他人人格,使人与人之间产生误会,造成恶劣后果。在采访中,无论是和记者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手机用户都说,《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出台,让他们看到了希望,按照这部法律的规定,以后,他们收到黄色短信后,可以随时拨打110报警。而公安部门则表示,只要群众报警,他们将依据手机用户的投诉,追查黄色短信发送者。

  有识之士指出,《治安管理处罚法》走进了普通群众的生活,关爱信息用户,惩治不法之徒,是件好事。但不良短信之“毒”并不完全在此,真正应该引起监管部门重视的是,一些网站或者某些人推出的所谓定制短信、采取群发的恶性短信。很多短信的传播往往最初都是由一两家网站发起之后,才通过手机传播的,其背后是以利益为目的的。因此,黄色短信要从源头上堵住。 [page]

  建议

  就《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这条规定,记者于日前走访了省治安警察总队,他们为记者解释道:“发送短信干扰他们正常生活不单单是指手机短信,而是表现为多次通过信件、电话、计算机信息网络等途径传送淫秽、侮辱等内容的信息,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影响到了他人的休息、工作或学习。

  在该法中,提到“多次”这个字眼,对此,西宁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张跃为记者解释道:“多次一般是三次,即重复实施三次以上的,才应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在交谈中,部分公安民警告诉记者,发淫秽等信息的人多种多样,有的是为了报复,有的是为了寻求刺激,有的是为了恶作剧,等等。以前,《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保护人们正常的生活秩序出发,对此作出了规定,相信这对于那些曾经受过“黄段子”短信骚扰的人来说,一定是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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