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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老爸伪造公文改儿子出生日期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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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2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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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10月17日讯 有一位糊涂的老爸因为儿子改出生日期而伪造公安机关公文,结果露出马脚。近日,胡某被杭州市文新派出所执行行政拘留

  47岁的胡某住在杭州市城西某小区,儿子小胡今年刚刚考上杭州的一所大学。本应非常开心,但是小胡觉得很压抑。因为读初中成绩差复读了一年,到了读大学他已经20岁了,比同学要大一二岁。“你为什么这么大年龄才读大学啊”。每当学校的老师和同学问起他的年龄时,他都感到难以启齿。这对他的心理产生了一些影响,平时和同学交往时比较腼腆。

心疼儿子的老爸看在眼里,知道儿子是为了年龄的事后,他便答应儿子帮忙解决。他想到派出所为儿子改出生日期,便向派出所问明了所需的相关证件。当他得知改出生日期要从江西原籍提供户籍证明后,胡某想起有一次在汽车北站附近,有人给过他一张办假证的名片。他回到家找到名片,按照上面的电话号码打了过去,没几天,名片上的男子就按照胡某的要求伪造了江西某公安局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户籍迁移证明及小胡的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公文。

  为儿子改出生日期忙碌了大半个月的胡某,带着这些假证明公文到文新派出所申请改小胡的出生日期,要求将出生年月从原来的1988年改为1989年。文新派出所和西湖公安分局户政科在受理此项业务后,经过仔细核查,发现几份重要的证明公文的内容完全不符合目前的申报要求。经向当地公安机关核实也未接到胡某的儿子来办理有关改出生日期的证明,更没有出具过此类证明公文,由此看来申报证明系伪造。文新派出所马上对胡某进行传唤。经过审查,胡某承认自己花了300元为儿子改出生日期而伪造了户籍证明等公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第2项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鉴于胡某的行为,文新派出所作出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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