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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闯进门 “亲家”住旅馆相城审结首例非法侵入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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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4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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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范某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1年;并赔偿自诉人陈某经济损失人民币350元。
  1996年底,年仅18岁的范某与陈某之女(时年15岁)经双方父母做主而订下婚约,并约定以后范某做上门女婿。但因两人彼此间缺乏了解,在2001年9月8日,范某与陈某之女发生了言语冲突,两家人意识到无法再续婚约。但双方因无法就范某所提出的巨额赔款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而产生争执。9月18日中午,范某与其家人赶至陈家,不顾拦阻,强行闯入陈家。陈妻为阻挡范某等人进入而致左手小指受伤,当即被送往医院救治。范某趁机占据了陈家,吃住于此,直至9月22日才回家。期间,陈某夫妻因住所被侵入无法回家,被迫入住旅馆。无奈之下陈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考虑到范某的行为是因为婚约纠纷引起的,且在法庭上也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据悉,法院宣判非法侵入住宅罪在相城区还是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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