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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怎么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2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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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在对案件进行立案、开庭、审判、判决等程序之后,最后一步就是当事人执行法院判决,执行在法院处理案件当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有些人在接到法院判决书之后,对于审判结果不服气,而选择拒不执行判决内容,这种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那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怎么处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根据刑法第313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认定条件:

  (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二)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三)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怎么处罚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哪里管辖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一类特殊的妨害司法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确定的犯罪地管辖原则,此类案件是犯罪地法院审理,由于犯罪地法院一般就是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这种做法有违司法的公正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宜由犯罪地法院管辖。

  第一,不能充分保证案件处理的公正性。从形式正义的角度而言,与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的原则相悖逆。犯罪地法院审理案件,往往先入为主,有违司法中立性和被动性,不宜保证案件审理的客观公正。

  第二,不符合回避原则。刑事诉讼法规定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应予回避,不得参加案件的侦查、检察、审判活动。其中,当事人指本案的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

  第三,应移送管辖或指定管辖。

  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自诉吗

  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是公诉案件,也可以是自诉案件。

  2、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执行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通过公诉程序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3、申请执行人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执行法院移送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立案、不提起公诉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怎么处罚等相关法律知识。拒不执行判决,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其认定条件也是有相关规定的,相信大家都了解了其中利害关系,遵循法院的判决。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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