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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被执行人可否坐动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17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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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所有人来说,个人信用记录都是非常关键的,如果有逾期记录,就会上征信,比这个严重的情况还有,如果不履行法院判决,就会被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的生活会造成很多影响,那民事诉讼被执行人可否坐动车?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民事诉讼被执行人可否坐动车

  被执行人这个称呼是出现在法院已经做出了终审判决之后,此时败诉的一方是必须按照法院的判决,来做出一定的赔付或者是接受一定的惩罚的。如果当事人能够正常的接受惩罚或者是做出赔付的话,那么这个案件就算结束了。如果当事人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的话,此时就会被称之为被执行人。

  在法院强制执行中,被加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如果没有同时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是仍然可以坐高铁的。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二、强制执行中哪些属于被执行人财产

  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期间履行全部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报告程序。

  该条规定应报告的财产既包括现金、动产、不动产,也包括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既包括当前的财产情况,也包括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发生的财产变动情况。《执行解释》第33条则做了具体的补充报告的期限:“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后,其财产情况发生变动,影响申请执行人债券实现的,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补充报告。”在第三十四条规定了查询和保密制度。第三十五条规定了执行法院可以依申请或职权调查核实制度。现实生活中,有一些被执行人有财产,就是故意拖延不执行。在我国执行程序中不仅首次明确规定了财产报告制度,并且解释做了进一步的具体规定。

  三、失信被执行人什么时候撤销

  1、按相关司法规定,全部履行完法院应该立即撤销。

  2、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3、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民事诉讼被执行人可否坐动车”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如果不履行法院判决就可能被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如果没有同时被法院限制高消费,还是可以坐动车的,如果限制了高消费,就不能坐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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