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部分药与顾客“躲猫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23 21:16
人浏览

  从今日起,21种药品在陕西省开始执行最高零售价格标准,记者昨日走访西安市10余家药店发现,一些药店已提前一天调价,在售的限价药均低于最高零售价。然而,有不少的限价药在多家药房难觅踪迹。

  省物价局近日对21种药品在陕西地区核定了最高零售价,如环丙沙星(10g:30mg)7.5元/盒、格拉司琼(1mg×10片)227元/盒、乌苯美司(10mg×12片)144元/盒等。以上核定的最高零售价格标准从今日起执行。

  昨天,记者走访了西安市10多家药店,发现一些在售的限价药均低于核定的最高零售价。在怡康医药超市雁塔店里,记者看到腰痛宁胶囊(0.3g×20粒)售15.8元/盒,低于核定价格19.3元/盒。在藻露堂李家村店,六味地黄胶囊等也低于核定价格。

  然而,有不少的限价药似乎在多家药房难觅踪迹。在和平门的华远大药房,当记者手持写有10多种限价药的单子询问工作人员时,对方表示,该店没有这些规格的药品。随后,记者来到老百姓大药房李家村店,该处的工作人员说,低分子肝素钙(2500单位)、地特胰岛素、小建中胶囊(0.4g×24粒)等这些药品在本店未销售。同样,在群昱堂医药超市,甲磺酸二氢麦角碱(1mg×36片)、低分子肝素钙(2500单位)、美洛昔康(15mg:1.5ml)、强力枇杷露100ml等在该药店难觅踪迹,当记者问及为何时,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在藻露堂,腰痛宁胶囊(0.3g×20粒)未销售。

  不少市民对此表示,相关部门对药品实行最高零售价限制,本是想给老百姓带来实惠,但是市场上却出现另外一种情形:大量限价药品与顾客玩“躲猫猫”游戏,要和规格不同,要么数量不同,真正符合限价药品规格的很难找到。

  执行最高限价的21种药品

  根据最新核定价格,环丙沙星(10g:30mg)7.5元/盒、格拉司琼(1mg×10片)227元/盒、格列美脲(2mg×30片)63.7元/盒、乌苯美司(10mg×12片)144元/盒、泮托拉唑(40mg×8片)74元/盒、甲磺酸二氢麦角碱(1mg×36片)27.3元/盒、氟康唑(100ml:100mg)21.2元/袋、奥硝唑(500mg×3枚)17.6元/盒、琥珀酸亚铁(100mg×24片)32.8元/盒、低分子肝素钙(2500单位)41.4元/支、美洛昔康(15mg:1.5ml)29.9元/支、利伐沙班(10mg×5片)496元/盒、地特胰岛素264元/支、六味地黄胶囊(0.3g×30粒)26.6元/盒、金鸡颗粒(8g×10袋)11.9元/盒、金鸡片(0.47g×48片)8.4元/盒、小建中胶囊(0.4g×24粒)46元/盒、强力枇杷露100ml装23.8元/瓶、腰痛宁胶囊(0.3g×20粒)19.3元/盒、青鹏膏剂15g装18.2元/盒、伤湿止痛膏(7cm×10cm×6贴)7.8元/盒。从今天起开始执行。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