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准“婆婆”申请执行讨要三万元聘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23 22:48
人浏览

  去年的“光棍节”,对门头沟区的高某来说,本是非常有意义的一天,因为他计划在这一天领取结婚证,正式结束单身生活。但没想到拍摄婚纱照时他的“颤抖”,搅黄了一桩婚姻。又过了一年,在今年的光棍节,高某的母亲向门头沟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准“亲家”返还聘金及支付利息。记者今天获悉,此案正在执行中。

  矛盾是从婚纱摄影引起的。高某和未婚妻彭某到影楼拍摄婚纱照,其间,高某不停颤抖,这令彭某很是疑惑。回家后,彭某向父母讲述了拍照时的情形。彭妈妈越想越不对劲,怀疑高某身患疾病却隐瞒,于是劝诫女儿先等等再结婚。在父母的劝说下,彭某向高某提出了推迟婚期的建议。此后,高某的母亲多次找到彭某,解释说高某当天是因为没吃早饭,身体不适才不停地颤抖,高某本身并没有任何疾病。然而,彭某并不相信这一说法。随着矛盾升级,彭某和高某的感情也不断降温。2008年10月,眼看婚期临近,彭某却提出分手。于是,高某的母亲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彭某返还3万元的聘金。

  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彭某一次性返还聘金3万元。判决生效后,彭某一直以没结成婚对自己也是一种伤害,3万元就当是精神抚慰金和青春损失费为由,拒绝返还聘金。今年的“光棍节”,高某的母亲向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要求彭某给付3万元聘金并双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