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教师胁迫女生卖淫案主犯被判死缓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23 23:14
人浏览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在安溪县法院举行宣判会,对公安部督办的安溪“4·24”强迫学生卖淫案18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其中安溪华侨职业学校原校长许xx犯强奸罪、嫖宿幼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0月至今年4月间,社会无业人员杨x思、张x英纠集黄x玉、陈x彬,以语言恐吓、肢体威胁、物质诱惑等方式,先后强迫8名女学生(案发时其中5名不到14岁)和2名社会女青年,通过林春来、张爱兰等无业女青年介绍到安溪县城区一酒店,供许xx及安溪县人大常委会某工作委员会原主任郑x山等人嫖宿,从中牟取暴利。

  被告人郑x山犯嫖宿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00元。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