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北京“密云灭门案”罪犯杀一家三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23 23:52
人浏览

  56岁密云农民靳福来对一名18岁女子非礼时遭反抗,竟残忍将其杀害肢解,随后又将该女子的父母杀害,这就是备受社会关注的“密云灭门案”。记者昨天获悉,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二中院将靳福来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8年8月5日9时许,靳福来在北京市密云县陈某家中,对陈某欲行不轨,遭陈反抗后,即用菜刀将陈杀死,并将尸体肢解。当日11时许,陈的父母先后返回家中,靳福来唯恐罪行败露,遂分别将陈的父母扑倒在地,致两被害人头部撞击地面,靳福来又持菜刀切割二人颈部,将陈的父母杀死。同年8月8日凌晨,靳福来再次返回案发现场,用事先准备的高度白酒洒在陈某等人尸体上,并打开煤气罐阀门将火点燃,意图纵火焚尸,烧毁现场,后因室内缺氧,火势自行熄灭。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后,此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经复核,最高法院核准了这起死刑案件。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