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菜刀杀妻男”昨被执行死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24 02:45
人浏览

  导言:妻子做梦也想不到,和自己生活了多年的丈夫为了争夺房产,竟然向岳母和自己下毒手。时隔两年后,法律为她讨回了公道。昨(9)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对被告人刘高全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刘高全是游仙区人,1957年出生。 2007年9月,刘高全与妻子因感情不和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法院在同年11月判决二人不准离婚。2008年6月25日晚10点,刘高全再次在高新区普明北路东段岳母家,与妻子商谈离婚事宜,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因财产分割问题发生了严重争执,怒火中烧的刘高全冲进一楼厨房拿起菜刀,朝妻子颈部、肩部猛砍数刀,致妻子重伤倒地。这时,岳母古术华见状抱住刘高全,希望能制止刘高全的暴行,但不想“杀红了眼”的刘高全,竟然又持菜刀向岳母的颈部和肩部猛砍数刀。古术华重伤倒地,后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刘高全将菜刀丢弃在附近公路上,而后返回岳母家中割腕,并打开液化器罐点火企图自杀。公安、消防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将火扑灭,并将刘高全抓获。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两项罪名指控刘高全,经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高全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称,被告刘高全所犯故意杀人罪手段残忍,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

  昨日早上9点30分,刘高全在绵阳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宣判,被执行死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