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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诸城法院: 加强执行异议裁前和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24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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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在审查处理执行异议过程中,全面落实“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理念,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的案件,注重加强裁前和解,既提高了执行异议处结率,降低了诉讼成本,又减少了复议和信访,确保案结事了,执行异议审查处结效果显著。今年前9个月共受理执行异议案件18件,裁决前促成和解12件。

  一是所有执行异议案件一律进行裁前和解。确定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执行异议裁前和解员,裁前和解工作贯穿于全过程。

二是建立多元和解衔接配合机制。针对不同执行异议案件,分别采取不同阶段、不同人员配合方式,在主持和解前搞好与执行实施人员的衔接,主持和解中必要时邀请人民陪审员、律师等协助促成和解。

三是加强裁前和解之后的执行案件效果的跟踪回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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