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非职务发明创造的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8-18 08:24
人浏览

非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以外,完全是利用自己的时间、资金、工具、设备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做出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规定:“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由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自由行使。是共同发明创造的,申请专利时,必须由全体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共同提出。共同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可以放弃专利申请权,但若转让专利申请权,应当征得其他共同申请人的同意。获得专利权后,其中一人或者数人可以转让他们在专利权中的份额,这一份额也可以继承。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无论哪一种转让形式,都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