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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利技术出资可以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27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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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我国的非专利技术来说,最多面临的问题是是否可以出资的情况,对于我国的相关法律来说,非专利技术是可以进行出资的,并且可以用于货币出资或者是实物知识产权进行出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非专利技术出资可以吗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非专利技术出资可以吗

  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转移手续一般就是签署移交协议,一方移交,一方接收即可。“非专利技术”又称专有技术,一般指未经公开也未申请专利,但为发明人所拥有并采取措施予以保密的,具有实用价值的各种技术和经验。如设计图纸、资料、数据、技术规范、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管理制度和方法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处理科技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1条规定:“非专利技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

  (1)包含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的技术方案或技术诀窍;

  (2)处于秘密状态,即不能从公共渠道直接获得;

  (3)有实用价值,即能使所有人获得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4)拥有者采取了适当保密措施,并且未曾在没有约定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将其提供给他人。

  

  二、非专利技术出资有什么要求

  非专利技术可以出资。根据《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非专利技术亦称专有技术,是指尚未公开和取得工业产权法律保护的某种产品或者某项工艺以及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各国公司法均认可股东以非专利技术出资,我国公司法也已抽象概括的形式加以确认。

  非专利技术满足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作为股东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必须符合两大条件:可评估性。即用于出资的财产不仅有财产价值,且这种价值可以用货币来确定和评估;可转让性。在依法办理完产权登记的手续后,公司享有该项技术的所有权。

  以非专利技术出资的,除提交《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其他相应材料,主要为:

  (1)被投资公司全体股东(或最高权力机构)一致同意以非专利技术出资的决议(该决议主要用于确认拟出资金额和以非专利出资的这一方式),公司章程中需明确非专利技术出资方式、出资额等情况;

  (2)验资报告,一般需要明确表述其出资方式和内容,说明资产评估结果、评估机构和评估报告号及确认评估结果、并明确评估价的多少作为出资金额,及非专利技术转移到位的情况。

  三、非专利权属于无形资产吗

  单位和个人转让在建项目时,不管是否办理立项人和土地使用人的更名手续,其实质是发生了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于转让在建项目行为应按以下办法征收营业税: ①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税目征收营业税。 ②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注:土地租赁,不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税,属于“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2.转让商标权是指转让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3.转让专利权是指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2] 4.转让非专利技术是指转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5.转让著作权是指转让著作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6.转让商誉是指转让商誉的使用权的行为。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非专利技术出资可以吗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非专利权来说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使用办法,但是在进行出资的时候,我们必须明确规定出资方式以及出资金额等,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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