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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国企领导不得利用企业知识产权谋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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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0 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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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利用企业上市等过程中的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规定》明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不得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据了解,2004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对于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近年来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该试行规定的有关内容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需要,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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