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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首例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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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0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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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云南省首例知识产权行政诉讼:云南昆明血液中心诉昆明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纠纷案。昆明市知识产权局当庭胜诉。  2005年8月1日,云南昆明血液中心不服昆明市知识产权局对其作出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该案于9月27日开庭审理,经过控辩双方近两个半小时的精彩法庭辩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昆明市知识产权局对云南昆明血液中心的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引用恰当,执法符合专利行政执法程序,执法过程中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的行为,驳回云南昆明血液中心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作为云南省第一起涉及知识产权的行政诉讼,此案自始至终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媒体竞相报道,产生了提高群众的知识产权意识的良好效果。昆明市知识产权局当庭胜诉,证明了该局执法的合法、公正、严谨,维护了知识产权管理机关的权威,让广大的人民群众看到了知识产权管理机关依法保护专利权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也增强了专利权人维权的信心和继续发明创新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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