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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公司挑战“可笑的”软件专利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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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0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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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家小型英国公司向英国知识产权局(IPO)就授予专利持有人软件专利垄断权方面做出的更改提出控诉。  这些公司对IPO最近的11月指南中的第14段文字尤为反对。其中,IPO表示从今往后,其将不再授予专利持有者构成专利描述部分的软件的销售排他权。  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包含(至少)两个部分:描述部分以及权利要求部分。描述部分必须包含足够的细节以让他人进行复制,无论其是否被授予了专利权。权利要求则决定了垄断权的范围,即你可以阻止人们做什么。  英国专利局某发言人提供了以下实例。例如,你提交了一项由软件控制的洗衣机专利的申请,并有效地要求授予两件东西专利权:洗衣机以及控制该洗衣机的软件。  根据新的指南,专利局表示,你对该洗衣机享有垄断权,但是对编码的分布不享有垄断权。这意味着其他人也可以销售该软件的拷贝,只要他们不是恶意帮助第三方侵犯你的主专利(这将被视为二次侵权,且是被禁止的)。  但是现在,5家小型英国公司已经对此提出控诉,称该新的规则在欧洲专利和英国专利之间产生了可笑的冲突。  他们认为,在欧洲,发明包括新型软件,专利持有人有权“控制计算机磁盘的销售以及构成展示专利方法的程序的网络下载行为。”这已经是整个欧洲已经确定的法律规定,且已经被英国专利局以及欧洲境内各主要专利局接受的。  Beresford & Co的Nicholas Fox(5家公司的专利代理人)称:“上诉法院表示,这将是可笑的,如果一项专利申请分别向欧洲专利局和英国专利局提出,那么其将有可能遭遇不同的命运。根据英国知识产权局在此方面的实践,曾是可笑的东西如今已经成为了政策。”  该5家公司分别是Astron Clinica Limited、Cyan Holdings Plc、Inrotis Technologies Limited、Software 2000 Limited以及Surf Kitchen。他们声称IPO抑制了英国企业的发展,迫使英国公司在英国境外应用专利,并将英国的发明者置于了一个不利的地位。  有关判决将在两个月内作出。(编译自英国theregister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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