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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无效他人专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8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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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每个人都有申请专利的权力,申请专利需要符合国家申请专利的条件,但是在这方面的纠纷还是比较的多的,就像我们常说的撞衫一样,如果一样可能就会认定为无效,那么如何无效他人专利?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如何无效他人专利

  1、无效程序的启动

  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由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能够对专利权终止前的某些事项产生影响,因此允许在专利权终止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无效程序启动的主体: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但是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权人不得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2、无效宣告的理由

  请求宣告无效的理由主要包括:认为发明创造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及实用性或同已有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或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中的技术方案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实现;说明书修改超出原始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范围,或超出原始图片、照片超出原始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范围,或超出原始图片、照片表示的范围;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书中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不清楚;独立权利要求缺少必要技术特征;违反国家法律或者不属于专利保护范围等。

  3、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绝大部分案件由3人(组长、主审员、参审员)组成的合议组进行审查。只有极少数案情重大的案件才由5人合议组(1名组长、1名主审员,3名参审员)进行审查。

  4、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

  合议组经审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有三类,一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二是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三是维持专利权有效。

  5、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受理诉讼的法院和诉讼性质与不服复审决定提起的诉讼相同。需注意的是,无效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专利怎么申请

  1、递交申请

  准备好资料。

  2、初步审查

  专利局初步审查处审查是否具备形式审查要件,用时约3个月。

  3、申请公开

  自申请日起18个月期满后专利局公开发明专利申请的内容。

  申请提前公开的除外(约6个月)。

  4、实质审查

  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实质审查请求费,专利局受理后启动实质审查程序。申请人同意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即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实质审查请求费的,约6个月左右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利于尽快获得授权)。

  专利局的审查员对申请保护的技术方案是否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及其他可授权的实质性条件后,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平均发三次)。

  如是否有驳回理由,或者申请保护的范围是否应当缩小等。

  5、授权

  审查员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或经代理人合理争辩后满足授权条件时,专利局作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从收到通知并缴费后约2个月拿到专利权证书。

  6、发证

  专利证拿到手中。

  三、专利保护期限是多少年

  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中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从其用词上我们看出,其实真正的保护起始日是从申请日起;那么也就是说,真正的保护日期没有十年二十年,而是少于这个时间。

  终止日期在我们的专利法中也有提及,《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在这两种情形出现时专利终止,当然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专利期限到期,专利终止时,保护自然结束。

  那么我们最后总结一下,专利的保护期限首先是短于专利期限的规定,起始日是专利的申请之日,终止日取决于专利权人,但最长时间至专利期限终止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如何无效他人专利"等相关法律知识。大家如果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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