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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说明的撰写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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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9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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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情况。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保护色彩,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声明。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省略了视图,申请人通常应当写明省略视图的具体原因,例如因对称或者相同而省略;如果难以写明的,也可仅写明省略某视图,例如大型设备缺少仰视图,可以写为“省略仰视图”。
2、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3、对于花布、壁纸等平面产品,应当描述平面产品中的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况。
4、对于细长物品,应当写明细长物品的长度采用省略画法。
5、若产品的外观设计由具有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6、如果外观设计产品属于成套产品,应当写明各套件所对应的产品名称。
7、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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