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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黑信用”,一市民莫名其妙“被贷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03 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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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自己完全不知情的前提下,银行给自己“贷”了16万元款,还由此产生了两个逾期还款的不良信用记录———市民小滕为解决这件“蹊跷事”奔波了20天,而相关的银行和冒名贷款的开发公司“好说好商量”的暧昧态度,让人“雾里看花”。

  贷款买房才知道7年前被人冒名贷款

  11月初,小滕和妻子看好了一套5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打算从银行贷款23万元买下这套房子。11月11日,夫妻俩准备好办房贷所需的资料,满心欢喜地到中国银行办理房贷手续,却被银行告知小滕早在2002年就从哈尔滨工商银行顾乡支行贷过16万元贷款,期限20年,而且在2003年1月和2月分别有两次逾期还款的不良信用记录。目前,他名下还有12万余元银行欠款尚未还清。

  从未贷过款的小滕,被这个从天而降的“不良信用”搞糊涂了。当天下午,小滕就到贷出这笔款的哈尔滨工商银行顾乡支行查询。

  银行认识冒名贷款人,贷款余额第二天被还清

  小滕找到顾乡支行个人信贷中心张科长。张科长当着小滕的面给当年冒用小滕名义的贷款方打了电话,要求对方赶快还款,随后还让小滕跟对方通了话。小滕这才得知,对方是一家开发公司,接电话的人姓孙。对于当年冒小滕之名贷款一事,孙说,他并不清楚,但让小滕放心,贷款马上就能还上。果然,第二天,小滕从银行查询到,自己名下的12万多元贷款已经还清。

  不良记录无法消除,小滕面临贷款无门

  已与房主签了购房协议并向房屋中介交了1万元中介费的小滕,以为自己名下的欠款还清了,自己就可以从银行贷款了。而事情并不像小滕想得那么简单。因为小滕名下不仅有过一次贷款记录,还有两次不良信用记录,这意味着小滕不但在贷款时无法享受到首贷7折利率优惠,而且他名下的不良信用记录会使他无法从任何一家银行贷到款。

  11月13日,小滕再次找到工商银行顾乡支行,要求消除自己的不良信用记录。对方答应解决此事。当天晚上,开发公司的孙姓男子给他打来电话说,他能帮小滕贷到款。小滕相信了。

  银行纪检书记称,被冒名贷款的人不止一个

  小滕等到了11月25日,开发公司给找的帮他跑贷款的人称,现在到了年底,银行都不向外放款了,要等到明年1月6日才能放款。而小滕与房主的协议时限是今年12月6日。这期间,小滕多次找到顾乡支行要求查看当年用自己名字贷的那笔款的档案资料,要求工行方面消除他名下的不良信用记录,结果被一次次推到信贷、纪检等部门,均没有得到确切的结果。11月30日,顾乡支行答应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此事。

  12月2日,记者随小滕再次来到工商银行顾乡支行。纪检高书记告诉小滕,像他这样被冒用名字贷款的人不止一个。去年银行已经对以前主管这方面事务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至于当年贷款是怎么放出去的,他并不知情。目前,银行方面已经协调开发商,要求他垫付买房的余款,先把小滕看中的房子买下来。等明年小滕从银行贷下来款,再还给开发商,把房产更名到小滕名下,但小滕不得要求任何赔偿。还有一个选择,就是开发商赔偿小滕两万元钱,其他事一概不管了。 [page]

  这就是说,小滕如果想买房子,在交付近8万元的首付款后,房产证上还不能落他的名。小滕说:“这样我的损失会更大。如果明年银行还不贷给我钱怎么办?另外,我的贷款记录不消除,再贷就是二次贷款,享受不到7折利率。”

  律师:本人不知情的贷款,银行和开发商均违规

  据黑龙江现代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岩介绍,到银行贷款有着严格的审批手续,在办理贷款时应该由当事人夫妇本人亲自持身份证、户口原件前去办理,银行对于这些证件和贷款人签名、手印都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核。可是在当事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能将款贷出,工行顾乡支行已违反了银行贷款的相关规定。而开发公司在滕先生一家不知情的前提下,以他们的名义到银行贷款,也侵犯了滕先生夫妇的权益,滕先生夫妇有权向他们追究责任。

  记者截稿前,小滕打来电话说:“工行同意给我出具一个我从未贷过款的证明。他们说这样我就可以贷到款了,还可以享受到7折房贷利率。他们还说,开发商会赔偿我两万元。”

  已经为此事奔波了20多天的小滕,希望银行这回的承诺真的能摘掉他无辜戴上的“不良信用”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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