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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休眠易生滞纳金 信用卡不用应及时注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03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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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已进入越来越多人的生活。记者日前采访了解到,很多顾客办卡时并不考虑自己的实际需要,持卡时让信用卡长时间“休眠”,由此却产生了大量欠缴费和滞纳金。

  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的蒋玉琴,日前就碰上这样的“窝心事”。3年前她在某银行鞍山分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总共才使用了2次。前几天她到银行办理信用卡注销手续,可令她吃惊的是,这张信用卡因多年未交年费,已经产生滞纳金,累计需要补交400多元钱。

  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客户经理告诉记者,在他们银行,像蒋女士这样的“粗心”客户为数不少。一般银行信用卡的有效期为3年,用户只要在一年内刷卡消费达到规定次数,就可以免交信用卡第二年的年费。如果信用卡到期,用户不准备继续使用,就需要在信用卡到期之前由持卡人向银行提出书面销户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否则信用卡中心的电脑会继续收取年费。可是每年都有一批客户,既不刷卡消费,又不缴纳年费,由此就产生数额不菲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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