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避免个人信用档案的“三个误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8-31 10:30
人浏览

  在当今的经济社会中,征信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近,不仅因为它正在越来越多地影响着我们的生活,还因为许多人已经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它给我们的经济生活带来的种种便利。简单地说,个人信用档案就是人们的第二张身份证——“经济身份证”。然而,许多人并没有真正认识到个人信用档案的重要性,甚至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导致在经济生活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误区一:“不欠钱了,信用档案就良好。”

  很多客户都认为:我不贷款又不用卡,也就不欠钱了,信用档案就应该良好了吧?这种理解其实是不对的。评价一个人的信用状况时,通常依据的是过去的信用行为档案。这包括过去偿还贷款、使用信用卡、水电费交纳情况等信用交易档案。如果你从不贷款,也不使用信用卡,就会因缺乏评价依据而难以作出好与不好的评定。换句话说,“没有信用档案”并不是正面的、好的信用评价。

  相反,有银行贷款、有信用卡透支记录,也不代表就是负面记录。只要是能根据约定的时间按时归还贷款,准时归还信用卡透支款,你的信用档案就是正面记录,这说明你能遵守合同约定、履约守信,有足够的经济偿还能力。现在各家银行的贷记卡在刷卡消费时都享有20-60天的免息期。即在当月刷卡消费的金额,到下月合同中约定的结息日前还款,这段时间是免费使用这笔贷款金额的,你完全不用担心档案上会留下不良记录。

  误区二:“把不用的信用卡和活期存折里的钱取完。”

  面对银行的账户管理费和信用卡的年费,有相当多的客户采取的方法是把不用的信用卡和活期存折里的钱取为零。这种方法是不对的,正确的做法是及时到银行办理销户结清手续。各家银行对存款余额低于标准额度的账户每月都会收取一定费用的管理费,长期不用的存折内虽然没有存款余额,但银行每季度扣小额账户管理费时,客户的存折账户内会产生欠银行的管理费用。长期不用的信用卡不及时结清也同样会产生欠银行的信用卡年费,这些都会反映到你个人的征信中,产生不好的信用记录。

  误区三:“有了不良信用记录,就没有办法消除了。”

  事实上不是这样的,如果万一不小心产生了负面的信用记录,也不用气馁。任何人都有重新开始建立信用档案的机会。一般负面信用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不是永久保留的,大部分负面记录保存7年,破产记录保存10年。因此,即使由于种种原因已经产生了负面记录,也不要放弃,可以重新开始建立正面的信用记录。

  只要正确对待个人信用档案,就一定能够拥有良好的信用,才能在贷款、求职等多方面享受到更多的便利。但是良好信用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获得的,它需要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慢慢积累。我们平时经常听到这样的话,“银行对我的信用评价不高”,听起来似乎一个人的信用好坏,完全由银行说了算,但事实上银行的信用评价,依据的是一个人过去的信用档案,因此,一个人的信用档案,需要每个人自己去好好珍爱。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