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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个人信用制度的借鉴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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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31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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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信用制度是成熟的市场经济的重要表现,发展至今已有近百年的历史,发达国家在其建设方面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迈向市场经济的中国急需建立起符合中国特点的个人信用制度,面对发展中的诸多问题,应结合现实,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构筑起中国的个人信用制度。

  一、信用经济、个人信用与个人信用制度?

  1? 理论分析。

  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也是一种风险经济,归根到底是一种信用经济。早在100年多年前,德国旧历史学派代表人物布鲁诺·喜尔布兰德(bruno hildbrand)首次提出"信用经济"概念。其后,大经济学家魏克塞尔将这一概念加以拓展,推广出"纯现金经济"、"简单的信用经济"、"有组织的信用经济"和"纯信用经济"等概念。20世纪80年代,著名经济学家希克斯又在魏克塞尔"纯信用经济"的基础上发展了两种具体模式。著名史学家黄仁宇先生结合资本主义的发展史深刻地指出:"资本主义……必需承认它有超越国界的技术性格……可归纳于三点:资金广泛的流通、经理人才不顾人身关系的雇用……技术上之支持因素通盘使用……以上三个条件全靠信用。?

  信用经济是货币经济的一种高级形式,由此形成的信用经济关系涵盖政府、企业、银行、居民之间以及各自内部各方面。相应地,全社会的信用运行由国家信用及政府信用、机构或法人信用、个人信用和国外信用活动构成,个人信用则是其中的主要一种。由个人信用形成的个人信用制度,主要是指由国家建立的,用于监督、管理和保障个人信用活动健康、规范发展的一整套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其目的主要是为证明、解释和查验自然人资信情况,并通过制度来规范个人信用活动当事人的信用行为,提高守约意识,从而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运行秩序。?

  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信用是一个人在社会中生存的"通行证",每个人都十分珍惜它,尽力通过各种措施去建立自己的良好信用。因为个人信用制度根据成本--收益原则,使个人信用违约成本大大高于违约收益,所以在使用个人信用的过程中,任何理性行为人都会通过成本--收益的比较,在短期的违约收益和长期的个人信用损失之间做出明智选择,规范自身行为,向守约和长期化发展。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具有法律强制性的外部约束力量--制度,来规范个人信用活动当事人的信用行为,提高守约意识,从而建立起良好的市场经济运行秩序。

  2、 发展历程与效用。?

  西方现代个人信用制度虽有100多年的历史,但真正建立起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还是最近几十年的事情。在美国,较为正规的个人信用市场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期。最近几十年以来,美国无论在社会、人文、法规监管、经济和技术条件上均产生了剧烈的变化,这些变化对美国的个人信用市场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自80年代末,美国最主要的消费贷款承办者商业银行的个人信用发放进入低潮期。直到1993年初,个人信用增长才重新增速。但在90年代的整个个人信用中,银行的信用卡信贷仅在1994~1995年之中就增长了77%,其它消费信贷在1990~1995年之间则增长了19%。相比之下,银行的工商贷款同期仅上升6%。90年代美国银行信用卡贷款之所以增长如此迅速,主要原因于美国的消费者不仅将信用卡作为传统的贷款来源,而且更多地利用其便利的特点。换言之,美国消费者在购物时愈来愈倾向于以信用卡取代现金和支票。

  日本虽然从很早就开办了个人信用业务,但是真正将个人信用业务规范化、制度化则始于60年代初。1962年,与某种特定商品相结合的合作式个人信用开始流行,主要有住宅、汽车、电器、乐器、家具等方面的个人信用以及用于旅游、结婚等方面的服务性信贷。另外还有一种叫非合作方式的个人信用,如教育信贷和没有指定资金用途的个人信用等。个人信用的债务担保一般是通过专门作债务担保的信用保证公司或其他的担保机构来进行。香港个人信用也始于60年代,1966年底个人信用仅为3、8亿港元,占香港本地使用贷款的比重仅为69%,至1978年,贷款总额已达88、65亿港元,所占比重上升至15、7%。1978~1998年,受经济和居民货币收入大幅增长、贷款结构的变化和银行业务不断创新的影响,致使住宅按揭贷款需求增长较快,个人信用总额年平均递增达24%,其中住宅按揭贷款年平均递增26?1%,信用卡贷款递增36、7%,其他私人贷款递增9、9%。?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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