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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称中国式Facebook不侵犯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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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2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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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日16:30时,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举行“政协委员谈科技创新能力”记者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工程院院士邬贺铨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Chinese Copy”不能说侵犯知识产权,国内企业模仿国外新颖商业模式适合中国国情反而能够成功。

  南方都市报记者提问称:现在我们有一个新兴的英文词汇叫“Chinese Copy”,就是把外国已经成型的科技产品,不加改进和完善的复制。比如说Facebook、Twitter、iPhone都有中国版本。您认为这种做法是不是影响了我国自己的自主创新能力?

  邬贺铨表示,你用到“Chinese Copy”这个词,作为复制一些商业模式,在这点上不能说侵犯知识产权,像Facebook、Twitter等等,是一种比较新颖的商业模式,就技术而言,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技术。在这个意义上,国内一些企业模仿这种商业模式来建一些网站,来做这样一些业务,我想在应用上毕竟在国内还是有不同的国情,你可以注意到,类似的这种网站,有些是可以在国内办的,特别是电子商务类型的,但是大部分不能成功。而中国自己办的这种网站反而是能够成功的。

  邬贺铨说,这是什么现象?实际上就是说,即便是学习到了国外在信息应用上的商业模式还是要结合中国国情和中国的文化才能生存。所以我认为,中国之所以有这种现象,中国在网络上还没达到完全领先,换句话说就是自己提出一种商业模式,在目前来说是没有的。

  邬贺铨表示,但是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做得还是很好的,像淘宝、阿里巴巴,量还是比较大的。我相信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随着我们更多的人来关注网络的应用,将来也许其它国家来拷贝我们的商业模式的情况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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