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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达被认定为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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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3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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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海市经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等六部门共同组成的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工程推进委员会,于2010年9月30日公布了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第五批)名单,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入选。

  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工程活动于2004年12月启动,至今已经评选出5批共100家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选依据《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办法》,办法所称知识产权,是指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和技术诀窍、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依据本办法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依照《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专项资金资助。

  此次入选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将激励新时达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工作,积极提升新时达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并努力开拓市场新业绩,创造新时达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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