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商标对于一件产品来说是很重要的,而商标一旦注册并不是不能转让的,商标权转让是一种将自己注册的商标享有的权利按程序转让给他人。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商标权的许可转让?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商标权的许可转让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有义务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也有义务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同时,被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时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对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但是商标法并没有规定合同效力因备案而受影响,所以即使不报备案该合同依然具备合法效力。
但是转让注册商标权有所不同。不仅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而且需要双方共同向商标局以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的形式提出申请。尤其需要注意,转让注册商标是在商标局核准并公告后,受让人从公告之日才享有商标专用权。也就是说,如果转让注册商标权的合同不经过行政审批和公告,就不会产生针对第三人的任何法律效力,最多在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可能会有违约责任。
那么,如果注册商标权在转让以前已经许可第三人使用,该转让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有没有影响?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法律规定,注册商标权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除非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有许可备案的商标可以办理转让,转让后应重新办理许可备案。
二、商标权转让要注意事项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转让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
商标变更需要的材料等相关问题如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的是在进行商标变更的时候,变更商标注册人或者是变更商标注册地址的时候所要进行的有关手续是不一样的,因此我们需要在进行商标变更申请之前首先确认是想要变更哪种申请,之后才办理有关的手续,避免因为没有清楚两者的区别造成错误变更。
三、商标权转让有哪些方式
1、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商标权的许可转让的内容,由此可知,根据法律规定,注册商标权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除非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有许可备案的商标可以办理转让,转让后应重新办理许可备案。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网站发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