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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认定10家“无假冒专利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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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5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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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滨州知识产权局与市商务局联合发文,认定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为滨州市商品流通企业“无假冒专利示范单位”。这是滨州初次开展市级“无假冒专利示范单位”认定工作。

  6月初,滨州知识产权局与滨州市商务局联合出台了《滨州市商品流通企业“无假冒专利示范单位”认定管理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认定活动。在县区商务局、知识产权局初评、推荐的基础上,市商务局、知识产权局对书面审核合格的商品流通企业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商品流通企业认定为滨州市商品流通企业“无假冒专利示范单位”,颁发证书、标牌,并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告。

  “无假冒专利示范单位”的认定,有利于推动商品流通企业完善专利商品管理制度,切实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维护专利商品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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