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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6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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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物质对人类的发展进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立足于物质之上的文化,也具有一定的价值,应该得到人类的保护。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有哪一些?希望对你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

  可参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保护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列入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第三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真实性和整体性的保护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国范围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监督该项目的具体保护工作。

  第五条 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整体规划,并定期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规划,经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于每年11月底前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提交保护规划本年度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度保护工作计划。第六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当确定保护单位,具体承担该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保护单位的推荐名单由该项目的申报地区或者单位提出,经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审议后,报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认定。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特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的传承就显得尤为重要。

  截至2009年,我国共有昆曲、古琴艺术等26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羌年、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等3个项目入选“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为世界上入选项目最多的国家。

  三、申报原则

  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根据逐级申报的原则,向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请。

  通过学习了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这篇文章,我们了解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包含哪一些。比如说为了保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要进行非物质文化项目的记录。另外,应该要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为方针,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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