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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创作是否属于版权侵权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11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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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二次创作是否属于版权侵权责任,要看该次创作是否具有独创性。二次创作的意思是使用著作物的文字等内容,对其进行在创作。二次创作与抄袭是不同的,二创会经过原作者的许可。

  一、二次创作是否属于版权侵权责任

  二次创作是否侵权的确定方式:若二次创作的作品与原作品相比,能够体现其独创性的,不认定为侵权。若二次创作的作品与原作品相比,能够体现其独创性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著作权》第十三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五条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六条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出版、演出和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二、二次创作是什么意思

  二次创作(又称再创作)是指使用了已存在著作物的文字、图像、影片、音乐或其他艺术作品。而这些作品则称为“二次创作物”。

  换言之,二次创作包括了仿作、改编、引用并加以发挥等创作模式。二次创作并不是把别人的作品剽窃回来,当成是自己的;相反,二次创作是明显地以某作品为基调来改编、仿作或加以发展,它的引用及改变意味是很明显的。

  三、二次创作与抄袭的区别

  法律快车提醒您,二次创作并非抄袭现存作品,也不是剽窃别人的创意当成自己的作品,而是明显地,甚至刻意地,以某一或某些作品为焦点,将它重新演绎出别的意义,瓦解原来的脉络、系统,以创出新的抒发,甚至颠覆。

  二次创作的目的不是把现存作品或创意,声称成自己的创作,而是明显地以他作,来使作者的创意及意义有更佳的发挥,达致更好的创作效果。所以在公开发布二次创作之前,需要原作者的许可(若原作者存活,或者已死亡但未满50周年)。

  如同人活动本身就涵盖了明显延伸,发售的刊物、专辑多半带有模仿的迹象,也有跟原作挑战、崇拜的意味存在,一切需求端看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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