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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详解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28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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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权法在制定之后,是需要对具体的法条来进行释明的,从而才能够更好的确保著作权法,可以适应到相关的著作权纠纷问题解决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著作权法详解是怎样的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著作权法详解是怎样的

  著作权法是指调整因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和使用而产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著作权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著作权法仅指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著作权法》。广义的著作权法除《著作权法》外,还包括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中关于著作权的法律规范,如《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我国参加缔结的有关著作权国际保护方面的条约、协定,经批准公布具有国内法效力的,也属于广义的著作权法的范畴。

  二、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

  (1)以鼓励创作、维护作者权益为核心的原则。作者是作品赖以产生的源泉,没有作者便没有作品的创作。因此,对作者权益的保护是著作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著作权法对作者权益的保护,除了体现在对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保护上外,还体现在调整作者与作品的再创作者、使用者或传播者的关系上。著作权法将鼓励创作、维护作者权益置于首要和核心的地位,激励作者的创作热情,鼓励有益于社会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创作,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

  (2)著作权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作品是作者个人财富,作者对作品依法享有权利。同时。作品又是一种社会财富,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与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有着密切的关系。任何一个作品的创作都是在吸收了前人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且往往来源于生活,反映社会,又影响未来。因此,著作权法不仅只是保护作者权益,还应具有协调、平衡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与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关系的作用。

  (3)符合著作权国际保护基本准则的原则。我国是一个独立主权国家,对作者权利的保护以及对著作权关系的调整应适用我国的著作权法。同时,我国又是国际社会中的一员,在国际交往中应遵循国际著作权保护的共同的基本准则。因此,我国著作权法在制定时就确立了符合著作权国际保护基本准则的原则,并将著作权国际保护的两大国际公约,即《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引入我国著作权法中,为在我国建立与国际著作权保护接轨的著作权法奠定了基础。

  三、著作权法定许可有哪些情形

  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根据法定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按照规定,向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

  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所以在处理著作权法的相关问题时,就是需要根据对应的解释要处理才行。好了以上就是著作权法详解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法律快车网站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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